《自由宪章》源于一次旅行,而这一旅行所承担的任务则属于能给学者带来最大乐趣的那种。在编辑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与夏略特·泰勒的书信时,哈耶克遗漏了密尔在1854-55年冬春季节在意大利和希腊旅行期间写给她的大部分长信。他突然有了个想法,重走一遍密尔在整整一百年前走过的那段行程,编辑一本密尔书信全集。这趟旅行得到了基金会的资助,因此,他跟海伦娜坐汽车穿越整个法国、意大利、希腊,度过了“愉快的”七个月时光。他们又从希腊顺便去了趟埃及,发表了《法治的政治理想》的演讲,后来构成《自由宪章》中的五章内容。
《自由宪章》的写作花费了好几年时间。哈耶克1950年进芝加哥的时候,已经写完两本书的手稿,一本是《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与夏略特·泰勒》,已经交给一家出版社,另一本是《感觉秩序》,正准备商谈出版事宜。他曾希望波普对《感觉秩序》一书产生兴趣。然而,尽管波普对哈耶克讨论涉及该书及其思路的来信写过几封回信,但哈耶克却没能激起波普对他的心理学思想的兴趣。哈耶克曾经希望波普能跟他一起进入芝加哥大学,他后来又曾期望波普跟他一道重建维也纳大学的思想传统,然后等他到萨尔茨堡后,他又觉得波普可以跟他一起来萨尔茨堡大学。
从编辑《集体主义经济计划》开始,哈耶克的思想走上了一个新方向。这之前,他是个一般的专业经济学家,现在,他则成了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哲学家。在写这些论文的时候,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价格和利润对于指导生产活动的作用。价格和利润是生产的信号。
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哈耶克对价格和利润指导生产活动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他提出,社会秩序的根本问题在于,是否存在指挥生产活动的价格和利润,这里的生产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物质活动。他指出,社会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利用分立的、零散的知识。他进一步论证说,自由主义秩序——私有财产、劳动和交换自由,一句话,法治——所衍生的制度,是物质丰富、思想自由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哈耶克关于宪政秩序的思想发源于他在经济学、方法论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在最近完成的心理学著作中,他更深刻地意识到了人的无知,尤其是单个人,对于真实的科学世界的了解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在知识如此零散的世界上,人为设计的制度又怎么可能维持下去?除此之外,哈耶克的心理学研究也让他注意到了演进的重要意义。
哈耶克的经济学研究则使他相信,商业波动是由生产结构中资本与其他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的变动造成的。他对经济活动的这种认识,至少就这一看法而言,是不正确的。然而,哈耶克如果不将这一点放进奥地利学派商业周期理论中,而是由此而认识到价格的指导功能,却对他的理论具有重大价值。
1950年哈耶克进芝加哥大学时,哈耶克的研究计划有过好几次变化。他曾花好几年研究写作《理性的滥用与衰落》中的论文,其中有些成果已经体现在收进《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1948)一书的几篇论文中,另一些则收入《科学的反革命》(1952)。《通往奴役之路》出版于1944年。他曾对社会变迁与科学研究的表现形式间的关系产生过兴趣。他的兴趣不以学科为界的。对他来说,进入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要比进该校经济系更有利。
哈耶克希望深入探讨如何利用分立的、零散的、不完整的、不精确的知识的问题。他试图进一步阐明,即使没有人指挥,也能形成社会秩序。他也试图揭示,一群人如何利用那些单个个体无法作为一个整体掌握的知识的问题。他在传播(文化)的制度和惯例中发现了至关重要的智慧和知识。他觉得,这些智慧和知识随着时间而演进,并引导社会实现其最高的物质生产效率。
1954年3月7日,他致信古根海姆基金会希望资助他到意大利和希腊旅行,除了为他计划进行的关于密尔的研究收集资料之外,他也觉得,到这些没有实现工业化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有助于他更准确地理解农业社会中传统和文化的发展过程。他希望弄清,无法用语言清楚表述的规则和习俗——它们不是非理性的(irrational),而是理性不及的(nonrational)——是如何发展变化的。他根据这一思路计划撰写一本书,他说,他对此已经研究了若干年了,其书名接近于他后来发表的《自由宪章》的第二章的标题《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2]
不过最终,哈耶克从来没有写出这本书。他的《研究》(1967)和《新论》(1978)中的“哲学”文章最为集中地体现了他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成果。最初写作《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是想写一本融会他的心理学的著作,而不是一本经济学著作。哈耶克认为,自己的社会秩序思想背后的哲学突出强调了个人的无知、演进、群体的智慧、交流和独具一格的自由主义。他感兴趣的是道德、无知与社会秩序间的关系。
他逐渐认识到,在社会科学中企图做到物理科学中的那种预测和控制,根本就是妄想。因而,社会就不应当追求物理科学中可能出现的那种事先可以确定的结果。知识的界限规定着政府的界限。个人的无知是无法克服的。他致力于探讨在无人可以完整把握的情况下知识的利用问题。
他在开罗进行的研究、他对“密尔思想的持续关注”,终于结出了正果:在哈耶克琢磨着返回美国的时候,《自由宪章》的计划突然“清晰地呈现”在他脑海中[3]。回到美国后,哈耶克最初计划就自由主义秩序问题写两本书,第一本就是《自由宪章》,第二本则是《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随后四年,他致力于《自由宪章》的写作。1959年,在《科学的反革命》(这本来是《理性的滥用与衰落》的第一部分)的德文本前言的结尾,他写道,“这本书只是计划的一部分,但其余部分不会打算写下去了,现在我希望在另一本书中展示那些思想,这本书不会有太浓的历史味,而会更系统一些”[4]——这本书就是《自由宪章》。1959年5月8日,在60岁生日当天,他写完《自由宪章》的前言,全书也大功告成。
在这本书的第一章中,哈耶克阐述了自己对自由的理解,他说,自由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即个人不受他人之专断意志的强制。”[5]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完全不存在强制是有可能的,或是自由的基本特征。他的意思是说,法律可以通过确立允许个人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的社会框架而创造出自由。他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强制不能是专断的,个人应当事先知道在社会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哈耶克写作本书的大时代对这本书也产生了影响。50年代后期是美苏关系极为紧张的时期。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政治和哲学斗争——到底哪种社会制度将获胜?是苏联的制度还是美国的制度?很人觉得前者将获胜。正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可以认为,《自由宪章》是重申自由资本主义,并对其正当性给予论证。
哈耶克对《自由宪章》的期望高于他的其他作品。他打算将这本书写成自己的一部巨著。在收入本书之前,不少章节都以曾以其他形式发表过,并曾分发给朋友、同事、学生,请他们予以批评指正。在《致谢》和注释中,他列出了26个人的名字,他们曾经在本书正式出版前对有关章节提出过批评建议。提到这么多的人,是他的其他著作所没有的(在《致谢》中他也提到,“我从来没有想过请研究助手来帮忙”)[6]。他希望《自由宪章》将成为20世纪的《国富论》。
《自由宪章》中有5章是他以前在开罗发表的讨论法治的演讲稿。他强调了法律对于自由的重要性。没有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他将洛克的下面一段话作为《法治的起源》一章的题记:“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因为人类所创造的所有国家,都须靠法律才能维持;如果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自由就是免于他人之强制和暴力;如果不存在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自由并不等于……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如果每个人的意志都可以支配某个他人,则该人又何来自由呢?)自由就是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按自己的意志处置自己的人身、行为、财物及其全部财产的自由,在这种法律之下,他并未、也不会处于任何他人的专断意志支配之下,而是在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行事。”[7]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也赞许地引用过“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8]这句话。
对于那些认为社会中的自由乃是某种物质生活标准或参与政治治理之能力的人士来说,正当的法律创造出自由的想法,可能有点奇怪。哈耶克认为,物质生活水准和参与能力确实是美好的东西,但他也争辩说,这些跟自由的准确含义不是一回事。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指,通过可以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适的法律将个人强制他人的活动减少至最小程度。
在《自由宪章》的第一部分《自由的价值》中,哈耶克致力于描述这样一副图景:以法治为本的政治秩序,具有最高生产效率。这是他学术生涯的早期从经济学角度提出的反对传统社会主义的论点的延续,不过是从积极的一面提出的。在这里他强调的并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可行性,而是具有法治、私人产权、契约、交换自由的政治-经济秩序,具有较高的物质生产率,因而能让人们享受最高的生活水平。
法治之所以对生产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乃是由于个人从心理上需要某种理性的背景,以实现其效率最大化。哈耶克说,“法律的确定性对于自由社会的平稳而高效运转所具有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使西方实现经济繁荣的最重要的单一因素,可能莫过于在这里,法治相对而言居于主导地位。”[9]在哈耶克看来,法律所创造的社会是否合乎理性,只能由其法律是否正当来证明。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有关人们应该做什么、一个人的财产是什么的规则不怎么确定,则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个人,就比这类规则比较确定的社会中的个人的效率更低下。如果没有法律和社会规范,个人就不可能知道他们行为的后果。
法律和规则是某种超自然的(metaphysical)或抽象的秩序。它们的效力在很大程序取决于他人同样遵守这些法律和规则。它们造就了社会的秩序,因而也使生产活动有可能进行。
法律的存在及其内容当然也是至关重要的。跟洛克和密尔一样,哈耶克认为,法律的恰当目标是为生活于其中的个人创造一个私域,使他们能按自己的意愿活动。哈耶克在《自由的价值》中提出,自由“的前提条件在于,个人拥有某些确定的私域,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有一些情势是他人不能干涉的。”[10]更重要的是,由于物质性目标在个人的生活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如果个人不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处置某些最起码的物质资料,该个人就不能被认为是自由的。因此,私有财产及自由地选择这些财产的用途,对于自由是至关重要的。
哈耶克突出强调物质进步的重要性,他说,“今天,只有通过快速的物质进步,才能满足世界上广大民众的种种愿望。只有在这个时代,人类的大多数才刚刚意识到,我们有可能消灭饥荒、脏乱和疾病;在经历了几个世纪甚至上千年的停滞后,人类才开始谈到扩展技术进步的潮流;哪怕我们的进步速度有所降低,对我们也是致命的。”[11]
* * *
哈耶克对数百年来的平均主义(egalitarian)思想提出了挑战,在《自由宪章》中这一点表现得最明显的地方可能是他对不发达国家的讨论,对社会内部不平等的重要性——实际上是必要性——的讨论。关于全球的不平等,哈耶克写道,“几乎毋须质疑,如果西方国家不是一直大大超前,那么,贫穷的、不发达的国家今天也不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于达到西方国家的水平;如果今天有些国家能在几十年中就获得西方花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才达到的物质享受水平,那么,这还不足以证明,正是由于西方没有被迫与其他人分享其物质成果——也即他们没有被人拖后腿而能够远远地领先于他国——因而这些国家的道路才更为平坦一些?”[12]
关于社会内部的不平等,哈耶克相信,一个先进社会最典型的特征在于,只有通过不断的进步,它才能获得其大多数财富。这一事实乃是由进步的本质所决定的:新知识及其好处只能逐渐地扩散,多数人的欲望通常总是由当时只能由少数人所获得的东西所决定的。我们之所以会不断期望经济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财富的不平等;如果没有这种不平等,就不可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13]
哈耶克对平均主义深恶痛绝,这一点有别于主流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尽管在下面的几段话中,我们会发现,作者们的看法有所矛盾,但我们也可以看出,以前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的主流看法是不同于哈耶克的:
霍布斯:“自然让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天资保持平等,因此,尽管有时我们会发现一个人比别人的身体更强壮、比别人的思维更敏捷,但综观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则并没有大到足以使某些人宣称他应享有某些好处,而他人则不能像他那样。”[14]
洛克:“我们设想,不论是谁,其心灵都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想法;那么,它是怎么形成的?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一个单词:来自经验:我们的全部知识都来自经验,而经验,归根到底,则来自于其自身。”洛克也赞许地引用理查德·胡克的话说,“人性本平等”“人们已经知道,爱他人更甚于自己乃是他们的义务;因为观察这些平等的人,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除非我自己仔细地满足跟他人相同、能获得他人理解的那些欲望,否则我如何能指望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我的欲望也因此会被我的同伴所喜欢……”[15]
斯密:“不同的人天资上的的差异实际上要比我们通常所设想的小。即使是最不可比的人之间,比如哲学家与街道清洁工之间的差异,也不是缘于其天资,而是由于其习惯、风俗和教育之不同。”[16]
杰佛逊:“所有人生来平等。”
尽管哈耶克对于个人的天赋的看法是非平等主义的,但他并不是保守主义者,他并没有提出应该维持社会现状或现存的权力、特权关系。实际上,他激烈地要求颠覆社会现状,只要这种现状不能创造真正由精英领导的、非平等主义的、竞争性的市场秩序。“如果有某种自由,即使在百万人中只有一个人可以利用,它对社会的重要性和对多数的好处,也可能要比所有人都能利用的那些自由更大。”[17]最重要的是,“现时代,人们已经习惯于看轻人与人之间先天性差异的重要性,并将人与人之间一切重大差异都归因于环境的影响。然而,即使环境确实可能很重要,但我们也决不能忽视一个事实: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是大不相同的。声称‘所有人生来平等’,即使作为一个事实陈述,也是不正确的。”[18]
哈耶克认为,人的天资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这种看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那种以社会内部的平等和均一是可取的想法为基础的社会秩序,来了个釜底抽薪。如果人从生理上说并没有多大区别,那么,最后的结果出现重大差距,就不是最优的。相反,如果个人天生就大不相同,那么,最优的——或者说合乎自然的——社会,就是人的多样性充分表现的社会。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提出,从“人是大不相同的这一事实,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我们平等地对待他们,则他们各自所能得到的结果必然是不平等的……自由必然导致物质上的不平等。”[19]这可能正是哈耶克对于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可取的看法的关键所在——如果没有不平等和结果上的差距,就不可能有物质进步。几十年后他在接受访谈时说,“我们恐怕不得不承认,只有我们容忍每个人的报酬存在巨大差异的那种制度,才能维持当代世界的人口之生存。”[20]
这一命题,哈耶克并不是将其作为一种伦理戒条提出的,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经验事实指出的,跟他反驳社会主义时一样。人们可能不喜欢这一事实,但以任何其他方式都不可能使人类社会获得最高物质生产效率。人们得在平等与效率之间作出抉择。你可以选择这个或那个,或者两者都不选,但至少在哈耶克看来,你不可能两者兼得。面对社会秩序的物质分配结果,他自己选择不平等和效率,而不选择平等和贫穷。
社会出现物质不平等的根源在于人的天资的多样性。听来奇怪,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结果。恰恰是在人们被平等对待的时候,人们天资上的多样性才能得到表现。哈耶克认为,最优的社会就是个人可透过竞争性市场公平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并获得地位和物质财产的社会,而在此竞争性市场中,人们享有交换之自由和私有财产,政府并不控制经济活动的细节。
哈耶克遭到了他在芝加哥的学生罗纳尔德·哈默威的善意的批评,他在《新个人主义评论》杂志讨论过“哈耶克教授对国家活动范围中‘强制’一词的用法”,他写道,“哈耶克声称,‘本书所涉及的法律之下的自由的概念乃是基于下属论点:只要法律是不针对具体任何人且于事先颁布之普适的、抽象的规则,则我们遵守法律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屈从于他人之意志,因而仍是自由的’。由此他当然可以推断,这些抽象的规则是非强制性的,尽管需对其内容进行限定。”其他人也提出了跟哈默威一样的批评,即哈耶克对自由与法律的认识并非无懈可击。
哈耶克回复说,“哈默威先生所不同意的,是将政府的强制性力量限制到危害最小的程度的方式的问题。由于政府需要这种权力以防范强制,于是,乍一看,好象应当考察,在某些具体情况下,防范强制这一目的本身是否必要。但防范坏的强制是否必要,该决策之判断标准不可避免地仰赖于某人的专断……我们希望只允许政府在必须防范强制的时候才使用强制性力量,我们不会希望政府在它自己声称必须防范坏的强制的所有情况下使用强制性力量。因而我们需要另一个标准,以使使用强制的决策不仰赖于某个人的意志。西方政治传统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为此目的,强制一直被限制在根据事先公知的、普遍地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适的抽象规则而认定需要使用强制力量的场合。同时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授权使用强制的这种普适规则之正当性只能源于防范恶的强制的一般目的;这样,这一原则就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将强制降低到最低限度的一种最可行的方法。”[22]换句话说,他的观点是,法律不仅应当具有确定的、普适的形式,也应当具有将强制最小化的内容。
哈默威又说,哈耶克的“主要论点是,自由可以被界定为强制之不存在”[23]。对此,哈耶克回应说,“我的这本书的主要论点并不是‘自由可以被界定为强制之不存在’。相反,在本书第一章的第一句就写着,本书想要探究的是‘社会中人对人的强制降低到尽可能小程度的那种状态’。我承认,我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完全取消强制,我们所能期望的只能是将其最小化。我理解人们对我的这种妥协的失望之情。强制只能被减少,或使其危害尽可能地小,而不可能被完全取消。”[24]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防止一个人强制另一个人,就是对他们进行强制。”[25]哈耶克相信,国家总会以这样那样的形态维持下去。
除了强调法律对自由的至关重要性外,哈耶克还强调指出,进步的方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未知的。不应当强制所有人顺着一个方向发展,因为没有谁能知道未来会带来什么,技术变化会如何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他坚信,每个人都处于“无可避免的无知状态”[26]。他写道,“思想永远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发展方向”。他引用奥利佛·克伦威尔的话说,“人在不知道自己爬向何方的时候,是不可能爬到更高地方的。”[27]哈耶克强调,“有人相信,为了达到更高级的文明状态,我们只需将现在指导我们的种种理念付诸实施即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我们要实现进步,我们就必须为不断地修正我们目前的观念和理想留出空间,从而使之适应于未来的实践。”[28]思想不可能预见到它自己的发展方向。
哈耶克相信理性,他在《自由宪章》中写道,“理性无疑是人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的论证仅仅在于揭示,理性并不是万能的,如果我们相信理性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可以控制它自身的发展,则恰恰可能毁灭理性。”[29]他的批评并不是针对理性的,相反,他提出了一种合理的看法:个人的理性可能知道和实施的事情是有限的,最优的社会应当以这一前提条件为基础,而不能以人的理性无所不能的信念为本。
《自由宪章》的第三部分是《福利国家的自由》,米塞斯在评论这部著作作出过下面的评价:
哈耶克教授的巨大贡献在于,他一直在呼吁人们关注社会主义福利项目的极权性质。现在,哈耶克教授在一本全面的著作《自由宪章》中扩展并充实了这一思想。在这本书的前两部分,作者对自由的含义和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作出了非常精彩的阐述。
不幸的是,哈耶克的著作的第三部分有点让人失望。在这里,作者试图区分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的不同。他声称,社会主义正在衰落,而福利国家正在取而代之。而他认为,福利国家在某种条件下可与自由相容。哈耶克教授对福利国家的性质作出了错误的判断。[30]
哈耶克不是教条主义者。他强调理性没有那么重要,顺理成章地,他接受福利国家零敲碎打的修补,而拒绝全盘推倒重来。未来时代的思想家或许可以设想一个不要政府的社会,但在哈耶克写作《自由宪章》的时候,这并不是下一步可行的步骤。在这个时代,福利国家是人类社会迄今所出现的最有效率的组织形态,它确实需要进行调整,但却不能在其与全球共产主义的对峙中将其全盘推倒重来。
* * *
哈耶克对《自由宪章》所抱的期望高于其所有著作。1978年他曾跟詹姆斯·布坎南有过下面一番对话:
问:我听你说过,你对《通往奴役之路》引起那么强烈的反响非常惊讶。同时我也听人说,你对《自由宪章》没有引起反响表示非常失望——你的期望最后有点落空了。有这回事吗?
答:有,有这回事。[31]
哈耶克曾希望,《自由宪章》能跟《通往奴役之路》一样能够广泛地流行。这本书于1960年2月9日正式出版上市,不过书评和新书样本早在1959年就已经陆续寄出了。除了报刊杂志之外,哈耶克本人或他人也向全世界、当然主要是美国的学者、企业领袖、政府官员寄出了不少本样书。尽管这些推销宣传费用大部分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承担,不过哈耶克本人也掏了一点腰包。
他希望得到广泛读者。他给《时代》周刊写了信,希望该杂志发表书评,他说,表面上看起来,《自由宪章》是一本学术性著作,实际上是写给普通读者的。不过该杂志后来并没有发表书评。他寄给很多报刊的信都与此类似,并附上一本样书。在这些信中他说,这本书主要是写给商人和公共事务与公共舆论领袖们的。他亲自向前总统胡佛、副总统尼克松、《时代》杂志出版人亨利·卢斯、向沃尔特·李普曼、向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等人寄上样书。看起来,尼克送至少翻过这本书,并且基本上认同他的看法。
哈耶克把一本《自由宪章》寄给《读者文摘》,希望它能发表一个缩写本,跟当年《通往奴役之路》一样。在一封致《读者文摘》编辑德怀特·华莱士的信中,他形容这本书是对自由社会原则的正面论述,《通往奴役之路》发表以来,他一直致力于研究这一问题。但《读者文摘》的答复让哈耶克大为失望,它说它不大可能缩写这本书。
他还寄了一些样书和信,是想得到可以供以后宣传使用的评语。比如,罗斯科·庞德回信给哈耶克说,“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引用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这本著作是及时的、扎实的,文字也很优美。”[33]哈耶克进行出版前的这些活动时特意告诉大家,正式出版日期是2月9日,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知晓这个日期。
结果令哈耶克失望。不管是《时代》还是《生活》,都没有发表书评,只有西德尼·胡克在《纽约时报》一篇内页书评中作出了负面的评价,而16年前,该报是在首页、以通栏标题来评论《通往奴役之路》的。胡克说,“哈耶克先生的警告是值得听取的。他是一剂思想上的补药。但在我们这个艰难时刻,他的经济哲学指明的一条通往灾难的道路。”[34]
哈耶克对《自由宪章》引起的反响大为失望,其实完全是不必要的,只能说是因为哈耶克对自己估计过高,也对这本书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他以为这本书应该是一本通俗著作,实际上,对于这样一本书,它已经得到了相当热烈、正面的评价。约翰·达文波特在《财富》杂志上写道,这是一本“及时而又永远不会过时的书”[35];《芝加哥先驱论坛报·周日书评杂志》上发表意见认为,这本书“应当是观念领域的年度最佳图书”[36];阿瑟·肯普在《美国医学会学报》上说,《自由宪章》“对于在20世纪重述自由社会的原则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而西方文明成长、乃至维持生存端赖于此一原则”[37];亨利·哈兹利特1944年发表在《纽约时报书评》杂志上的文章极大地促进了《通往奴役之路》的成功,这一次他也在他开设在《新闻周刊》的专栏中赞誉了《自由宪章》。
1960年6月,在《自由宪章》出版6个月后,《华尔街日报》的一位书评家说,“这本书受到了广泛欢迎;即使是通常对反国家统制主义立场抱有敌意的报刊,对这本书也表示了敬重之意。《自由宪章》当然没有《通往奴役之路》那样强大的影响力,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反倒令人鼓舞,因为这似乎证明了,哈耶克的立场已经重新成为某种令人尊重的思想模式。他不再被视为怪物,视为自由至上主义者,‘老辉格党人’,彻头彻尾的个人主义的信奉者”。[38]
莱昂内尔·罗宾斯在《经济学》上发表了一篇标志着他与哈耶克和好的书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像我们在这里的教员研讨会上进行友好的讨论那样说话,我们过去经常这样做。社会中的秩序不可能从整体上计划,认识到这一点显然是至关重要的。最精当地揭示18世纪在这方面的伟大发现之开创性意义的,莫过于哈耶克教授富有启发性的阐述,它本身也蕴涵着很多新鲜的洞见。150年间被人机械地重复的种种命题,终于获得了前人未曾意识到的意义和深刻性,”文章最后说,对于样一本书,“没有最低限度的宽宏大量和美好感觉的人是读不下去的,而读完之后,我们会对这本书充满感激和赞赏之情——因为它对这场大论战作出了巨大贡献而感激,因为赋予它以灵感、并使之得以成书的道德热情和思想力量而赞赏它。”[39]随着哈耶克的第一位妻子哈耶克夫人去世,两人之间的嫌隙开始弥合了。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的最后对保守主义给予了批评,该书的跋即《为什么我不是保守主义者》。他指出,在抵抗日益增长的国家权力的当代斗争中,古典自由主义的支持者有时会与保守主义力量结成同盟,但他并认为,这种战术性的同盟关系,并不能说明自由主义或自由至上主义的根本立场;古典自由主义者既反对社会主义,也反对保守主义。事实上,在他看来,保守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相通之处,也远多于这两者与古典自由主义或自由至上主义的相同之处。他写道,“保守主义尽管是任一稳定社会中的必要因素,但它不是一种社会纲领;它具有家长主义、民族主义和权力崇拜的倾向,因而它通常更接近于社会主义而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由于它具有传统至上、反智主义、并且经常有神秘主义倾向,因而除了在短暂的幻灭时期外,它决不会寄希望于年轻人或其他相信如果要让世界变得更好就得进行某些变革的人。”[40]在社会主义兴起之前,保守主义的对立面就是自由主义。
而保守主义对待知识的态度尤其引起哈耶克的反感。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都对人类获得新知识表示欢迎。他们认识到,人类的进步乃是通往未知的世界,而如果不沿着各个方向追求真理,就不可能向前发展。而保守主义却一般并不这样看,它具有一种“拒绝接受已经获得充足证明的新知识的倾向,因为他们不喜欢可能由此而导致的某些后果。由于拒绝面对事实,保守主义者只能削弱其观点的力量。”[41]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则致力于追求理性和真理。
如果哈耶克不得不在左派与右派之间进行选择,在写作《自由宪章》的时候,他会选择左派,就好象他把《通往奴役之路》献给“各个党派的社会主义者”一样。他在《自由宪章》中写道,“对于完整的自由的信仰,乃是基于一种本质上向前看的心态,而不是基于那种留恋过去的怀旧心态,或对现状的不切实际的赞美。我们这个世界迫切需要的是把自发增长的过程从人类愚蠢地设立的这种障碍和困扰中解放出来……[政治哲学家的]希望必须仰赖于说服那些具有‘进步’倾向的人士,并赢得他们的支持,尽管他们现在是在错误的方向上寻求变革,但他们至少愿意批评性地审视现状,并在必要的时候变革之。”[42]
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是向前看的、理性的哲学。它们关注的是可能出现的世界,而不是从来不可能出现的世界。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的结尾这样写道,“我怀疑,是否存在某种叫做保守主义哲学的东西。保守主义并不能向我们提供足以影响长远发展的指导原则。”[43]哈耶克是一位真正的自由主义者。
影响总是很难评估的。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赞许地引用密尔的话说,“每个时代都给了人类一个教训,但却总是被人类遗忘,即思辩性哲学表面上看起来离人们的生活是那么遥远,与人们的利益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事实上,到最终它却是对他们影响最巨的东西。”[1]哈耶克本人也在《货币民族主义和国际稳定》中写道,“我认为,深入思考一切可能的选项,不仅是学院经济学家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职责,尽管现在看来它们离实现还很遥远。”[2]在《科学的反革命》的结尾他说,“我怀疑自己是否过高地估计了观念的长远影响。”[3]他在《为什么我不是保守主义者》一文中说,“政治哲学家的任务不能只是影响公共舆论。只有在他不关心当下政治上可行的东西之时,他才能有效地做到这一点。”[4]在《法、立法与自由》中他赞许地引用G.马志尼的话说,“观念统治着世界和历史。革命不过就是一种观念从理论变为实践的过程。”[5]哈耶克本人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中写道,“经济理论家或政治哲学家的主要任务应当是操纵公共舆论,使今天看来在政治上不可行的事情具有政治上的可行性。”[6]
他最喜欢凯恩斯在其《通论》结尾说的一段话,谈到自己的这本著作,凯恩斯自己问自己,“这些观念有没有在可预见的未来获得实现的希望?哪怕只是为了大概弄清楚实践措施如何逐渐地体现这些观念,还需要再写一本跟这本完全不同的书。但如果这些观念是正确的——笔者正是基于这一假设才动笔写作的——那么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争论这些观念的效力就是多余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们的观念,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其影响力都要比人们通常以为的要大。这个世界确实是由少数人操纵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常常相信自己决没有受任何思想观念的影响,然而,实际上,他们经常是某些经济学家的奴隶。那些迷恋权力而将观念当作耳旁风的人,其实正在践行着若干年前某个蹩脚文人的胡思乱想。我相信,既得利益者的权力被大大夸大了,而观念潜移默化的力量则被低估了……不管是对于为善还是作恶,最危险的迟早是观念,而不是既得利益。”[7]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说,“长远而言,是观念,因而也正是传播新观念的人,主宰着历史发展的过程,这种信念一直是自由主义信条的基本内容。”[8]在这里他还提出,“如果只考虑政治哲学家的观念对现实的直接影响,则其影响确实可以忽略不计。但当他的观念透过历史学家和舆论人物、教育家与作家、及各式知识分子的努力而成为人们的共识之时,他们实际上就指引着历史的发展。”[9]用这一标准来看待哈耶克本人,他就一直希望并努力地指引社会的发展。
不管《自由宪章》当时是否成功——或根据哈耶克自己的看法,没有成功——其中包含的很多观念都为美国人所接受。1964年与林登·约翰逊竞逐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资格的巴瑞·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就受到哈耶克的很大影响。戈德华德的传记作者李·爱德华兹说,“20年前,戈德华德还是生活在凤凰城的一位年轻商人时,就读过哈耶克的书,受此影响,戈德华德提出,他所建立的政府‘将承担其一项根本责任,即维护稳定的货币和财政环境,鼓励自由的、竞争性的经济,维持法律和秩序’……戈德华特最喜欢的总统是托马斯·杰佛逊;最喜欢的政治哲学家是哈耶克。”[10]戈德华特曾在讲话中提到过哈耶克,在1988年的自传中则说,他就任参议员之初,“受到哈耶克教授的思想的很大影响”[11]。
戈德华特的《一位保守主义者的良心》——背后的操刀者是布伦特·鲍泽尔(威廉F.巴克利的连襟)——于1960年4月出版,仅比《自由宪章》晚两个月。该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广为流传,证明了哈耶克曾经提出的看法:《通往奴役之路》最大的优点是其简明扼要。《一位保守主义者的良心》的篇幅只有《自由宪章》的1/8。最终卖出了400多万本,使戈德华德一举成为美国保守主义的领袖人物。
尽管哈耶克与戈德华特使用的术语不同,但他们的哲学观点大体上是相同的。戈德华特写道,“保守主义者”(哈耶克称为“自由主义者”)“认为,政治乃是实现与社会秩序之维系相容的个人自由之最大化的艺术。保守主义者首先要理解,行使自由需要建立秩序;如果他人可以阻碍某人行使其自由,则该人就不是自由的。”[12]至关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秩序是任何社会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秩序,就什么样也别指望。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自由就意味着法律之至高无上。
罗纳德·里根正在通过这次参加戈德华特的选战,才得以进入美国的全国政治圈中。在1964年总统大选前一周,里根代表戈德华特发表全国广播讲话,里根说,“我们只能要么上升要么下坠:上升即可以实现人类的一代梦想——最终实现合乎法律和秩序的个人自由,下坠则成为极权主义统治下的蚁群”。[13]有记者曾提问,“对你从事领导职责时影响最大的哲学思想家是哪一位?”里跟后来回答说,“我一向如饥似渴地读书——我曾读过米塞斯和哈耶克的经济学著作”[14]。跟里根关系密切的人士也研究过哈耶克。里根执政时期的六大部门聘任的74位经济学家中,有20位是朝圣山学社会员。[15]前司法部长埃德温·米斯回忆说,里根行政当局的高官中,受哈耶克影响的人物有理查德·艾伦(Richard Allen)、格林·坎贝尔(Gleen Campell)、马丁·安德森(Martin Anderson),还有他本人。他又回忆道,里根引用过哈耶克的著作,对哈耶克的思想是比较了解的。不过米斯又说,弗里德曼对里根行政当局的影响更大一些。[16]
杰克·肯普(Jack Kemp)曾当选众议员,率先提出削减跨境贸易税的《肯普-罗斯税法》,1980年被里根行政当局采纳,1996年他又曾是罗伯特·多尔的总统竞选搭档。他在哈耶克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写信给哈耶克说,“您的著作,尤其是《自由宪章》,激发了我竞选国会议员的愿望。”[17]里根行政当局的第一任行政与预算办公室主任戴维·斯托克曼(David Stockman)在描述自己的思想发展过程时说,“我全副力量投入到经济学中。最后我成了哈耶克的信徒。”[18]还有不少美国人都受到过哈耶克的影响,包括威廉·巴克利(William F. Buckley)、弗兰克·梅耶(Frank Meyer)、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埃米特·泰里尔(R. Emmett Tyrell)、乔治·威尔(George Will),共和党众议员汤姆·坎贝尔(Tom Campell)、荣·保罗(Ron Paul)、马克·桑福德(Marc Sanford)、达纳·罗拉巴切尔(Dana Rohrabacher)、约翰·卡西奇(John Kasich)、理查德·阿尔梅伊(Richard Armey),参议员菲尔·格拉姆(Phil Gramm)及马塞诸塞州前州长威廉·威尔德(William Weld)。
在美国,对哈耶克感兴趣的一般都是政治光谱中的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在英国,左派也对哈耶克产生了相当强烈的知识上的兴趣,正是通过德塞勋爵(Lord Desai)、约翰·格雷(John Gray)及雷蒙德·普朗特(Raymond Plant)等学院学者的讨论,英国学院左派从历史的角度对他产生了兴趣。不过,在英国,对哈耶克最感兴趣的也是右派,最著名的人物是撒切尔夫人和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19]。撰写过凯恩斯传记的罗伯特·斯奇德尔斯基也对哈耶克极具兴趣。
里根在他就任总统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谈到苏联政府官员的时候是这样说的,他们“公然地、明目张胆地宣称,他们所承认的唯一的道德就是能够推进他们的事业的道德,也就是说,他们将继续维护他们犯罪、撒谎、欺诈的权利”[20],这句话其实借用了哈耶克的话。里根曾宣布,苏联是一个“邪恶帝国”,哈耶克也说过同样的话。哈耶克的理想是,政治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能够指引历史发展,而事实上,20世纪英美两国最重要的四位保守派政治领袖——里根、撒切尔夫人、戈德华特和邱吉尔——也确实都受过他的影响,尽管方式和程度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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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是因为财政方面的考虑才离开芝加哥大学的。他非常“担心我和我妻子年老后,这个职位所能提供的生活待遇问题:它要求我早早退休(65岁),退休金也很低”[21],按这个规定,他到1964年就该退休了。D.盖尔·约翰逊曾任职于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和大学,他回忆说,哈耶克曾跟他谈起过退休的事。由于办理离婚,由于他的生活花费比较高,每年都去奥地利的阿尔卑斯山去度假,所以哈耶克没有积累多少财产。他没有从《通往奴役之路》的各种缩写本中得得过一分钱的版税,他也没有写过一本教科书,而这通常这是最赚钱的学术门路。从40年代后期一直到1974年获得诺贝尔奖,这期间哈耶克从书籍出版中得到的版税没有一年超过5000美元,一位记者在1975年写道,“如果有哪年达到5000美元,就算很多了”[22]。《通往奴役之路》刚出版两三年卖出了10万本,哈耶克得到3万美元,到60年代初,哈耶克每年从这本书得到的版税已经很少了。
朝圣山学社会员拉尔夫·霍洛维茨回忆说,哈耶克曾跟他讲过,在一起金融诈骗中,他损失了自己的储蓄(尽管有可能是在离开芝加哥之后)[23]。哈耶克不是靠写作生活,在整个学术生涯中,他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教授的工资。他的最后一任、也是任职时间最长的秘书夏洛蒂·库比特说,哈耶克有一次告诉她,他每次换工作岗位都是出于财政上的考虑。哈耶克谈到离开美国时也曾说过,他“非常喜欢美国的思想气氛”,“在美国,他有一种回到家里的感觉”,而在英国没有这么强烈。[24]
在美国期间,哈耶克不只在芝加哥大学任教。除了1950年曾在阿肯色大学呆过一个学期外,1952-53学年,他曾在哈佛大学讲过政治经济学,1961年在弗吉尼亚大学也讲过课。后来,在1968-69年,他又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弗林特客座教授。在美国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中断过与大众媒体的联系,他大大增加了自己在美国学术界内的曝光率,从而有机会在美国、进而在国际上的媒体上发挥更大的影响。
谈到自己在芝加哥的岁月,哈耶克曾说,“在社会思想委员会,我跟经济系建立了非常紧密的关系,我非常快乐,度过了12年愉快的时光。维纳离开了,去了普林斯顿,但奈特还在那儿,我也很快就跟弗里德曼、斯蒂格勒成了非常相投的朋友。在芝加哥的这12年,我觉得非常快乐。”[25]
弗里德曼说,与经济系,“透过他带的学生,透过创办了《新个人主义评论》的学者群体,哈耶克对芝加哥发挥了很大的影响,在那里,哈耶克的影响非常强烈,非常大。”[26]《新个人主义评论》(New Individualist Review)在1961到1968年间出版发行。弗里德曼又写道,《新个人主义评论》创办的时候,“它宣布信仰‘自由的私人企业,提出最严格地限制政府权力’,提出要‘致力于人类的自由’,这些话就印在第一卷第一期的编辑开场白中,当时,即使是在所谓的自由世界各国,这种信仰也处于低潮。不过在当时,也有很多迹象显示,正在形成了某种反击集体主义思想的思想运动,人们对古典自由主义哲学的兴趣又复苏了。尤其是两个组织有利于学者们之间的交流,推动了这一复苏:朝圣山学社和个人主义者校际协会……个人主义者校际协会(The Intercollgiate Society of Individualists, ISI)是在年龄最低的人群中活动。它积极推动在高校校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建立分会。每个分会的成员人数也都很少,但它们的成员都具有独立性、正直、无私、视野宽广。”[27]哈耶克在美国还参加过其他组织的活动,包括经济学教育基金会(the Foundation for Economic Education, FEE)、费城学会(Philadelphia Society)、美国企业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后来则参加过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ndation)和加图研究院(Cato Institute)的活动。[28]
拉美人士对哈耶克的兴趣可能受英语国家和德语国家对他的兴趣的影响。早在50年代,拉美一些国家的政府官员就对哈耶克的思想产生了兴趣。阿尔瓦罗·阿尔索加雷曾于1959年至少1962年任阿根廷经济部长,后来担任阿驻美大使,并创建了社会市场经济研究所,他在1968年写道,“我们已经进入了斗争白热化的阶段,我们的政府目前的经济舞台就是以你提出的思想为基础的。”[29]最近几十年间,大量拉美思想库和大学学者都受到了哈耶克的影响。上任朝圣山学社会长、危地马拉的曼努埃尔·阿亚乌曾称哈耶克是“拉美自由至上主义的思想火炬。”[30]
哈耶克的儿子拉里本人也是朝圣山学社会员,他说,学社“完全”就是他的父亲的“孩子”[31]。50年代,学社实际上还处于羽翼未丰阶段,未来是什么样子,还没有人知道。撰写学社历史、并担任过学社主席的马克斯·哈特威尔写道,早在1948年,“关于学社的性质和规模,及复兴和充实自由主义的恰当策略问题,会员内部就存在分歧。”[32]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哈耶克的想法,愿意仅仅将其局限为一个严格的知识分子社团,不搞宣传,甚至不编学报,也不出版会议记录。曾筹集资金并担任学社秘书的阿尔贝尔特·胡诺尔德想出版一份刊物,但却总是被哈耶克拒绝。1958年和1959年的会议分别在普林斯顿和牛津举行。“在这些会议上”,哈特威尔写道,“学社开始闹分裂。”[33]
支持哈耶克、反对胡诺尔德的一派普遍地认为,胡诺尔德试图阻止会员间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对于朝圣山学社这样不事张扬的社团变得更为有效、和睦、有益,是非常关键的。在1958年和1959年的会议上,胡诺尔德很罕见地亲自出马,安排讲话和会议议程,主要是想完全控制局面。哈耶克发脾气了。两人的私人关系变得紧张起来。有人声称胡诺尔德将自己接受的一些资金据为己有。弗里德曼坚定地支持哈耶克,他在1959年写的一封论及学社面临的问题的信中说,“胡诺尔德让人难以置信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迫在眉睫的挑衅,包括从事反对理事会的活动,未经学社主席同意擅自行动,事实上是故意与主席的指示对着干,侮辱和诽谤学社会员和资助召开这些会议的人士。”[34]从学社创建时起,哈耶克和胡诺尔德就组成了一个管理团队,一位担任主席,一位担任秘书。
在1960年的会议上,双方摊牌了。哈特威尔说,这场“冲突说明了,如果一小群彼此非常熟悉的人发生了纠纷,那双方的敌意肯定会越来越大,因为每一方都觉得以前的朋友背叛了他。而且,如果对立的双方都很有文化,那么,他们就会用高超的技巧大打嘴仗,在你来我往的信件中非常仔细地争辩一些细枝末节。他们的信件既是博学的文章,也是律师的案情摘要。最后,如果纠纷涉及到到一些现实的问题,不管是权力还是策略,那么,冲突就更加火上浇油,大家就会不讲道理,失去理智。最后,双方的态度都越来越强硬,根本没有妥协的余地,必须以一方获胜、一方士兵而告终。”[35]哈特威尔是这样评论双方在筹备1960年会议期间的往来信件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双方的信件越来越长,来往的频率也越来越快。我们也可以清楚看到,双方都越来越激动。双方互不相让,仿佛是在争论什么军国大计,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危在旦夕。”[36]
1960年9月的会议让哈耶克极为不满。在会前一个月,他向全体会员发了一封信,宣布他辞去主席职务,并说“我不想再跟胡诺尔德博士担任秘书的学社再有任何关系。”[37]在会上,哈耶克和胡诺尔德两人的盟友都试图拉选票,乔治·斯蒂格勒是哈耶克的关键性盟友,他拉到了美国会员的支持。直到会议开幕后第三天,哈耶克才来参会。学社就管理问题达成了一个妥协,威廉·勒普克(他是胡诺尔德的盟友)担任主席,胡诺尔德则失去实权,不再担任秘书,而成为副主席,胡诺尔德说,在闭幕会上,有人提议为他和哈耶克对学社的贡献表示感谢,他得到的自发的欢呼要比哈耶克多。
哈耶克根本没有出席1961年的会议。这次会议最引人注目的是,同一天,人们分成三拨开会,这意味着胡诺尔德和勒普克的失败,勒普克本来希望胡诺尔德能在他之后担任主席。来自美国的会员最后得出结论,要么胡诺尔德走人,要么他们退出学社。1961年12月,胡诺尔德和勒普克辞职,1962年,支持他们的会员也宣布退出学社。1961年下半年,在胡诺尔德和勒普克辞职之前,哈耶克本来已经拟了一封致全体朝圣山学社会员的长达1万字的退出学社的声明,但后来并没有发出,他本来要宣布自己退出学社,因为它已经被他曾经信任的那两个人摧毁了。1964年,尘埃落定,哈耶克被选举为朝圣山学社名誉主席,终其余生,他都是学社的精神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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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写完《自由宪章》时,还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研究什么。詹姆斯·布坎南回忆说,哈耶克“于1961年1月来到夏洛特维尔,做一个学期的客座教授。他刚刚出版《自由宪章》。他曾表示有意借这次在弗吉尼亚大学讲课的机会,回归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以前关于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的问题。……他宣布在一个题为《经济学理论新论》的大题目下,发表系列演讲,他讲了四讲,(1)《经济学理论的对象》;(2)《经济计算》;(3)《经济学与技术》;(4)《市场的信息传递功能》……这些演讲失败了,至少按哈耶克教授自己的标准是失败了。他对自己早期关于知识与人们的经济互动间的关系的分析进行了深入评析,听过这些课的人当然从中受益匪浅,但哈耶克却没有能够超越他20多年前的研究水平;在回顾早期思想过程时,他没有形成新的见解。”[39]
在一生的学术生涯中,哈耶克思考的领域虽然不断变化,但其基本观点却并没有怎么变化。事实上,自他年轻时与社会主义决裂之后,他就几乎没有改变过自己的看法,尽管不断地有所发展。在晚年写的论述凯恩斯的文章中,他说,“伟大科学家的思想都是沿着一个方向持续地发展”——这大概也是哈耶克对自己思想发展历程的一种夫子自道。
大约在1961年访问夏洛特维尔前后,哈耶克发生了一次非常严重的心力衰竭,后来诊断,这部分是由于当时没有发现的心脏病发作所导致的。随后的年月,他的心力衰竭症间歇性发作,大约从1969年起,表现得非常明显,这一年,他遭受了又一次似乎更严重的心脏病打击(当时又没有发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74年,紧在他得知自己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前。
到1962年秋,哈耶克获得了西德弗赖堡大学的教职。5月24日,个人主义者校际协会在四合院俱乐部为他和海伦娜举行了一个出乎他们意料的答谢晚宴。学生骗他说,请他来跟他们一起吃一顿晚饭。他的老朋友弗里茨·马赫卢普也从普林斯顿赶来充任主持人。
弗里德曼向哈耶克致辞,他说,哈耶克“成功地横跨在两个不同的领域”——科学知识的领域和公共舆论的领域。“而历史上曾经试图影响舆论的人,却很少有人也能提出足以影响科学进程的、透彻、渊博而又深刻的学术思想。很少有谁能像哈耶克那样,对整个西方世界而不仅仅是美国的观念,产生那么深远的影响。”[41]
乔治·斯蒂格勒也赞颂哈耶克。他说,哈耶克是“20世纪对其所处时代的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三四位学院经济学家之一,”不过他也抱怨哈耶克从来没有对经济思想史给予更多关注。斯蒂格勒在讲话最后说,“哈耶克夫人,我希望您在未来的每一天都督促您的丈夫,看看他在我觉得属于最有趣、也最迷惑人的领域,即关于学者的思想的发展变化的研究领域,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42]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当时在纽约大学任教,他发来了一个书面声明,在宴会上由人宣读:“我们不会完全失去哈耶克,”米塞斯写道,“他此后将到德国大学任教,但我们可以肯定,他还会时不时回到这个国家讲课或参加会议。我们也可以肯定,在这些访问行程中,他会有很多话对我们说。带着这种期望,我们可以把他要去的这个城市的名字看作一个好兆头:弗赖堡(Freiburg)。‘弗赖’(Frei)在德文中的意思就是‘自由’(free)。”[43]
在答谢词中哈耶克说,这12年——实际上从他几乎年年访问芝加哥大学算起是17年——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他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顺应自己的志趣,这种机会是难能可贵的。他得以将研究范围从专业经济学领域扩展到包括经济学在内的更大范围的社会研究领域。对未来的经济学思想和实践的发展趋势,他既心怀忧惧,也充满希望。然后他说到《自由宪章》题辞中的“未知的文明正在美国成长发育”,他说,“未来一百年的道德观将由美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来决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