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撒哈拉之眼(六)

    温控中心角落里,山狗小心的把反向溶解液滴在墙壁上,那晶莹的液体挂壁能力之强,任何年份,任何配方的红酒都无法望其项背。泪珠般悬在山狗眼前,慢慢的,慢慢的,渗入最顽固的表面,融化,瓦解,消灭。这个世界上,比它力量更强大的,只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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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倘若太漫长,就会忘记自己当初等待的到底是什么。四个小时后,当墙壁终于出现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口,而山狗也被自己的小闹钟震得从瞌睡中醒来的时候,他居然有点不解:“咦,我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面前会有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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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了一个聪明人,接着就会开始想宇宙与人生的大道理,最后搞得五迷三道,非送精神病院不能解决问题。可是山狗是个粗人,很快把迷糊犯完了。只见他四处看看,确认无人窥视,迅速把自己的身体缩成比洞口略小,原地起跳,跟斯托伊科维奇手里的一只篮球一样,咻的一声,投了个漂亮的空心,掉进了温控房,然后,被人抢了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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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应该翻身落地的那瞬间,山狗忽然感觉到自己身子一沉,接着一定。脸上一阵凉,好似三月微风吹拂,周围忽然蓝光幽幽闪现,那是温控中心的热量灯,在灯下,那三条小蚯蚓半身化了人形,清俊眉眼,正笑嘻嘻的看着山狗---躺在一大丛凤仙花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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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乃是凤仙花将自己生擒之,山狗就忍不住惨叫一声。他顾不得会压坏人家,一个弹跳,奋勇挣扎起来,直奔到角落的幽暗处。掏出自家带的小闹钟当镜子一看,果然,满脸桃红,有如新嫁,随便他怎么拿袖子,蘸口水擦,都丝毫无损其颜色的鲜艳程度。凤仙花的“即沾即染,永不褪色”功能,近来是越发长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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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人即地狱,显然,此刻蚯蚓们就是山狗的地狱,反之则大大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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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们气定神闲,大有诸葛孔明城门退敌的风度,各自穿着轻袍缓带===睡衣,对着山狗笑:“嘿嘿,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手,等你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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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狗有条直肠子,既然行动计划失败,自己认栽,就想赶紧回家补瞌睡。刚一回身,就被蚯蚓拉住了:“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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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吗?你请我吃早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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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有点事情问你。你记得自己是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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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问得大有玄机,山狗立刻警惕起来:“什么意思?我没干什么呀,未必你们要私设公堂?乱杀人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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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抽身撤步,摆出一套虎鹤双形拳的架势,到处看,生怕一颗大榴莲会临空飞来,在他头上扎出一串眼眼。碧绿蚯蚓木木的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回身对自己的伙伴说:“动手吧,他没法自己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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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前,我住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群峦所围,合抱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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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很有学问的名字,叫做乐山。后来有人告诉我,智者乐山,仁者乐水。这真是一个令人迷惘的成语,因为我喜欢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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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给了我人生的第一个教训:绝对不要相信字面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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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我住的屋子很小,不过周围却有很多空地。我猜这些地大约都是没有主人的,即使有,也不会跑来和我理论租金,因为他们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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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母也一早死了。他们的样子,我都不大记得。好象父亲能够随风飘荡,有如一道影子,而母亲,总是不说话,向着空中微笑叹息。后来,父亲消失了。母亲把自己埋在了土里。我剩下我自己。还有周围这片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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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一大片,一大片的乱葬坟。寥寥几块墓碑竖立在无数鼓起的土包中,那假面的矜持分外凄凉。有一块上面写着:陈氏。就这两个字。陈氏。也许这是个姓陈的少妇,也许是个姓陈,叫氏的男子。也有可能在这墓碑下面,其实埋了一大群同姓的人,他们在生的时候就觉得取名字麻烦,下葬时想法仍然没有变。无论如何,它留了很多可以猜测的东西给我。为了这猜测的乐趣不要太早失去,我规定自己一天只许去看它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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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的时候,我总是起得很早,去开垦我的土地。大多数时候我会在地下挖出残留的骨骸来,白森森的,看上去不是太高兴。一开始我会跟他们聊聊天,诉说一下最近天气暖和,可以下种了,不然到秋天的时候,我的口粮就没有保证。要不就问问他们地下的生活如何,阎王有几个老婆,争风吃醋是否也难以幸免?我曾经很期待他们会开口应我,不过,期待是用来落空的。四周仍然是千秋万代的沉默。后来,我只是把他们埋到另一个地方去,也许有天再见面的时候,会有点奇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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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种了很多东西在地里,土豆,萝卜,西红柿,芋头,还有一棵枣子树。看着植物生长是一种美妙的经验,生命倘若是幻觉,最少这些幻觉可以拿来吃掉。我很喜欢西红柿,因为它是红色的。成熟的时候一颗一颗挂在那里,不知为什么,从我眼里看上去很像是人的心。最冷的秋夜里,我拿着一颗西红柿在坟地中慢慢的走,我想,如果我的心可以这样拿在手上的话,那多好。我可以捏碎它,也可以洗净它,可以埋葬,也可以遗弃。我将可以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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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终于有一个人经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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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问我,给口水喝吧,好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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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是清明。我正在坟地里溜达着,死人是怎样过节的呢,我一直都很有兴趣知道。我的求知欲如此旺盛,无论他们答不答我,我都很执着地问个不停。不过当真的有声音从背后传来的时候,我难免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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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过身来。视力一向是两点的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命运,在这一秒钟露出温和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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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和我差不多高,也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牵着一条非常老的狗。他们的头向同一个方向歪着,眼睛都眯缝起来,兴高采烈的看着我。好象我不是一个站在坟地里自言自语的怪人,而是杨贵妃再世,脚边还跟了一大堆金银珠宝一样。我看了他半天,一个字一个字费力想着应该如何说话,终于回答道:“你不喜欢喝雨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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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对话的时候,天正在下大雨。浇在我头上,跟被人用棍子打一样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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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喜欢喝雨水,不过我喜欢喝热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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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进我从来没有人走进过的屋子,给我烧了这辈子第一锅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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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给我烧过很多次,很多次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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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对我说:“你跟我的狗一样脾气暴躁,不过一样好养,给什么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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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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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感觉如此亲切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