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越出名,胆子越小。沈断如此,很多人也这样。沈断一别咸阳城九年之久,终于又回来了。沈断头上盖着一顶大斗笠,长剑用一个破旧的布袋装着,只露出一小段剑柄。他走进一家客栈,坐下要了一碗素面慢慢地吃着。他已经好几年不再吃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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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吃第三口的时候,李小却也走进了这家客栈。沈断斜瞟了一眼他手里的破刀,愣了一下,继续吃着他的素面。李小却要了两个馍馍,在他的食谱里,似乎只有馍馍这东西。一个人一辈子只吃一样东西是需要耐力的。李小却默默地咬着冒热气的馍馍,糖似乎太多了,他不喜欢吃甜的。他望了沈断一眼,确切地说是望了沈断的右手一眼。沈断的右手非常秀气,宛如妙龄女子的纤纤细指,一点茧子都没有,然后他看到了沈断那破布袋的剑柄,然后的然后他低头咬着自己的馍馍,不再看别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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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断吃完,给了一块碎银便出去了。就在他踏出门槛的瞬间,脑后一阵冷风吹来,他赶紧一个侧身躲了过去。那是一柄剑,很锋利的剑。“我一路跟着你,希望有机会下手,可还是没有。”持剑的人是个约莫二十余岁的青衣男子,他这一剑落空便知道了自己的下场。沈断微微一笑说:“杀了我可以扬名天下,可你的剑不够快。”青衣人凄惨地笑了笑说:“谁的剑能快过‘左手藏锋’沈断呢?”“左手藏锋”是沈断在江湖上的绰号。“你应该知道这个绰号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你既然知道,就不应该来。”沈断依旧是微微地笑着,“你走吧。”青衣人转身便要离开。可一个声音又把他叫住了:“我叫你走,把头留下。”每个人临死前都要挣扎一番,这个青衣人也不例外。他双脚一点地,凌空一旋身,冷剑出鞘,寒光四射。可那一剑并未刺向沈断,而是刺向了他自己的咽喉——他自己把自己弄死了。他是一个聪明人,这样自己死后还能有个全尸。若等沈断出手,他将死得面目全非。一个人若连死都不能有自己真面目,那将是一件委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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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断没去看接下来的场面,他缓缓地离开了。可就在他离开门槛三步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带着稚气的声音:“请留步。”说这三个字的人当然是李小却。没等沈断开口,他又来了五个字:“可认识李陌?”沈断忽地心一紧,毕竟李陌是他杀过的最让他心寒的一个人。“你是他什么人?”沈断勉强笑了笑。“儿子。”李小却漠然望了望自己手里那柄漆黑的破刀说,“九月初三黄昏后,城外李家村见。”“你确信自己有把握?”沈断笑得更勉强了,不知为何。“会有的。”李小却说完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