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七、状告徐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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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李敖在《老年人和棒子》等文章中批评了他的母校台湾大学以及学坛大牌人物李济、沈刚伯等人,台大历史系教授许倬云作为调解人首先从台后站了出来。  许倬云,江苏无锡人,1930年生,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获台大文科研究所硕士、美国芝加哥人文研究院博士。也许是他感到自己与李敖同为校友的缘故,他以老学长的身份与李敖谈话,试图使李敖与李济等学界前辈和解,但他的极力斡旋被李敖严辞拒绝。1963年11月5日,他再一次约李敖、萧孟能、余光中去他家,因为他腿不方便,李敖同意去了。当天,李敖有日记如下:  一、南港来的消息,李济读了文章,拍了桌子。  二、夜在吴相湘家,沈刚伯托他转告我:“在过去,我没说过李敖什么坏话,虽然我也没帮他什么忙;从此以后,我也不会说他什么坏话,当然我也不会帮他什么忙。”孙德中在座,对我说台大文学院,在台湾还算是好的。我说,正因为文学院在台湾有领导地位,所以我们该更要求它有生气。  三、夜在许倬云家,互恶声相向,光中在座,颇劝慰。  四、晚与孟能决定,拒与李济晤面。①  就在李敖与学术要人拒不言和、执意己见的时候,著名学者徐复观又站了出来,撰文批评李敖,其中一部分写道:  以胡适为衣食父母的少数两三人……豢养一两条小疯狗,专授以“只咬无权无势的人”的心法,凡是无权无势的读书人,无不受到这条小疯狗的栽诬辱骂。  ……最近一年来,台湾大学里有一二人利用一个特殊学生,把上自校长、下至助教,骂得一塌糊涂。  ……李×骂沈刚伯拒绝朱光潜到台大来任教,这对沈也有影响。①  面对这位几十年前就已声名显赫的文化名人,李敖并不示弱。他认为,写文章批评士林败类、台大黑暗的,除了自己,并无别人,按照文明社会的诽谤律,无他人可适用此一情况者,纵未指明姓名亦构成诽谤。所以徐复观骂“小疯狗”自然构成诽谤,何况他文中还用了“李×”字样,更除李敖外别无他人了。于是,李敖一纸诉状把徐复观告到了法院。  但徐复观在法庭上一再辩解,说自己并没有写出李敖的全名,并不构成“诽谤”,后来《台湾日报》曾登出这段法庭笔录:  庭问徐:比较明显的是“新闻天地”中的李×。你文章中甲教授所说的李×,是李敖吗?  徐答:甲教授说的是李敖,但我蓄意避免诽谤,所以称李×。  庭问:是否指李敖?  徐答:我蓄意避免诽谤,所以不说这个名字。  庭问:你是说你不知是不是李敖,所以写李×。  李说:审判长,他已承认李×就是李敖,他已很明确地指出是我。  庭问徐:甲教授所讲的李×,你确定是李敖吗?  徐答:不能确定,我等于新闻记者作记录,为了蓄意避免诽谤,把别人说的名字写成李×。  庭问李:“利用”和“指使”是诽谤的意思吗?  李答:我控告徐复观诽谤的语气有两件,这两件是有关联的!如果他在《新闻天地》中所写的李×是指我,那么他在《民主评论》中所骂的“汉奸的奴才”和“小疯狗”,也是对我的诽谤。影射也足以构成诽谤罪的,何况他已明确地指出是我。  庭上问徐:你在以前未看过这本《废人废话》吗?  徐答:李敖向我提出自诉后,我才看到的。我认为一个名词,任何人认为恰当,都可以加上的!洪炎秋写的《废人废话》说李敖是“小疯狗”,我事前完全不知道!  庭问:你说应该洪炎秋负责吗?  徐答:应该中央书局负责。  李敖此刻插嘴说:应该徐复观负责,因为在这以前,只有徐复观骂我“小疯狗”。  徐说:如果我文字说李敖就是小疯狗(转向李敖问),你总不能说是一两条呵!  李说:你写过“这条小疯狗”!  其实,无论徐复观如何辩解,其文中所指,读者一看就明白,法庭上的巧辩只是一种不敢负责任的狡辩而已。由于徐复观曾任国民党少将,一度得蒋介石信任,有着较深的政治背景,退役后,又精研儒学,成就斐然,是台湾学界名人。所以,被国民党控制的法院也极力为徐开脱,说“李×”是李敖,“尚属不无质疑”,因此判徐复观无罪。  走出法庭,徐复观请李敖喝咖啡,一边喝一边谈论。徐复观心血来潮,突然说:“你李先生真是怪人,你念古书,念得比我们还多还好,你却主张‘全盘西化’!”  李敖单告不成,后来又找到一个机会,把徐复观、洪炎秋双双告上法庭,但在1965年11月2日,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郑学通裁定驳回。李敖提出抗告,并把对郑学通的指责登在《文星》第98期,即《文星》被官方封杀前的最后一期,官方不但封杀杂志,也同时对李敖下手,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长”郑彦(李敖称“郑矮子”)以“语涉侮辱”法官为名,下令检察官林奇福对李敖提起公诉。最终,法官判李敖有罪,如了郑彦所愿。  1966年1月6日下午3点,徐复观写限时信约李敖喝咖啡。面对这位状告自己的文化思想界的后起之秀,徐复观的思想是复杂的,其中有一点不可否认,即他对李敖的才学和聪慧是发自内心的喜爱的。也正因如此,两人扯了两个半小时还兴犹未尽。  徐复观对李敖说:“我提倡中国文化,是因为中国文化是一个不可放弃的好武器,我们不能把任何可抓的武器留给敌人。若能从中国文化的研讨中推出中国文化中本有自由民主的因子,岂不更好?”  李敖笑着摇摇头,表示不敢苟同。  徐复观又说:“从内心讲,我极不希望你被抓起来。”  李敖说:“抓起来就抓起来!我认倒霉!可是我一旦被抓起来,从当局、国民党,直到你们这些跟我打群架的文人,都要背上恶名,背上害贤之名,背上迫害青年之名,看你们失不失立场!看你们觉得划得来划不来!如果你们不在乎有伤‘令誉’,我绝不在乎坐牢!大家如果玩得不漂亮,硬要给世界人士看笑话,大家就走着瞧吧!”  面对这位大义凛然的青年,徐复观无言以对。  在当日的“备忘录”中,李敖有如下记述:  一、“张大义”即胡秋原。  二、胡秋原希望徐复观就“张大义”此信做一复信,徐以已与我碰面,不愿再生事,故拒绝。  三、今早徐电话给胡,胡在电话中甚表示不痛快。  四、……  五、徐又转达郑学稼欣赏李敖的话。  六、徐说他与萧同兹无仇怨,且有信赞彼再娶,只以孟能刊文攻击,故不得不“找他父亲算账”。我说此与萧同兹何干?他说不如此,实在划不来。  七、徐说稍待时日,愿意给《文星》出他的书。  八、……  九、徐甚盼我能和他无条件和解,我说无条件恐怕很难,让我再想想看。  十、这次“和谈”,拖得愈久,愈有利,至少在“和谈”期间徐对《文星》之攻击,必暂停止,此点胡必不快。如因徐而拉郑学稼成功,则可孤立胡秋原。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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