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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的一个晚上,我正在柏林表演舞蹈。虽然就像平时一样,我跳舞时从不去注意观众——他们总是把我当成代表全人类的天神,但那晚我却意识到有位特殊人物正坐在前排看我演出。我并没有去看,也不知道他会是谁,可是凭直觉我感到那人就在那儿。演出结束后,果真有一位英俊的男子走进了我的化妆室,而且带着满脸的怒气。 “您真了不起”他赞叹道,“演得太精彩了!可是,您为什么要剽窃我的思想呢您从哪儿弄到的我的布景” “您说什么呀这是我自己的蓝色幕帘,我五岁的时候就发明出来了,而且从那时起我跳舞一直用它当背景” “不!这是我的布景,是我的构想不过,您正是我想象中的在这种布景前跳舞的人!您是我所有梦想的活生生的再现。” “可您是谁呀” 于是,从他口中吐出了这样一句美妙的话: “我是埃伦·泰瑞的儿子。” 埃伦·泰瑞?!我心目中那个最完美的女人?埃伦·泰瑞!…… “啊,请您一定得赏光到我们家吃晚饭。”毫无戒心的母亲说道,“既然你对伊莎多拉的艺术那么感兴趣,你一定要到我们家吃晚饭。” 于是,克雷格就来到我们家吃晚饭。 他非常激动,要向我阐述他对艺术的全部思想,以及他自己的远大志向…… 我对此也非常感兴趣。 可是,母亲和其他人都听得索然无味,一个个都找借口睡觉去了,最后就剩我们两个人了。克雷格还在讲他的艺术,手舞足蹈,喜形于色。 讲着讲着,他突然说: “你在这儿干什么你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却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唉,真是荒唐!是我发现了你,创造了你。你属于我的布景。” 克雷格身材高大,他的面孔很像他美丽的母亲,不过他的五官看起来甚至比他的母亲还要娇弱些。虽然他身材高大,但他的身上却有些女人气,特别是他的嘴唇薄薄的,显得很敏感。他儿时的照片上是金色的卷发(埃伦·泰瑞那个金发的小孩早就为伦敦的观众所熟知),现在看起来有点发黑了。他的眼睛高度近视,在眼镜后闪着金属的光芒。他给人一种细腻得甚至像女人一样娇弱的印象,只有一双大手、粗大的指尖以及两个像猿猴一样的大拇指,才让人感到他的力量。他常常笑说那是杀人的拇指——“亲爱的,可以很容易地掐死你” 我就像被催眠的人一样,任凭他将我的斗篷披在我小巧的白色图尼克外面。他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飞奔下楼走到大街上。然后他就用标准的德语叫了一辆出租马车:“我和我夫人要去波茨坦。” 好几辆车都拒载,但最后我们还是雇到了一辆,于是我们就去了波茨坦。黎明时分我们才到了目的地,我们在一家刚开门营业的小旅馆前停了下来,进去喝了咖啡。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们就动身返回了柏林。 到柏林时,大约是上午九点钟左右。我们就想:“下一步怎么办”我们不能回去见我的母亲,只好去找我的一个叫埃尔西·德·布鲁盖尔的朋友。布鲁盖尔是个波希米亚人,她以十分理解的态度接待了我们,给我们准备了早餐——煎鸡蛋和咖啡,又让我在她的卧室里休息。我昏沉沉地睡去,一觉睡到了傍晚。 克雷格把我带到他的工作室。他的工作室位于柏林一座高楼的顶层。里面铺的是黑色的打蜡地板,上面到处是人造的玫瑰叶子。面对一位才华横溢的美男子,我内心的爱情火焰猛然旺盛起来,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我性情中潜伏了两年的那种撩人心魄的欲望一直蓄势待发,现在突然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在克雷格身上,我发现了一种与我息息相应的气质,找到一种与我骨肉相连的血脉。他常对我大声喊道:“啊,你真是我的亲姐妹。”我甚至感到我们的爱情中蕴藏着乱伦的罪孽。 我不知道其他的女人怎样回忆自己的情人,我想,比较合乎常理的该是止于头部、肩或膀和手,然后是描述他的衣服。但是我一想起他,我头脑中便现出那天晚上在他的工作室里看到的情景:他那洁白柔软、光滑发亮的躯体,挣脱衣服的束缚,以全部的光彩出现在我的眼前,简直美不胜收,让我眼花缭乱。 也许,月亮女神最初用闪闪发光的眼睛看到恩底弥翁时,恩底弥翁想必也是这样身材高大、躯体洁白。海辛图斯、那西索斯以及勇敢智慧的珀修斯一定都是这个样子。克雷格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人间的青年,倒更像是英国艺术家布莱克笔下的天使。他的美貌不仅使我的双眼矇迷离,而且我整个的身心都被他的美所吸引,与他拥抱在一起、融化在一起了。就好像两堆火焰相遇一样,我们两人合在一起燃起了一片熊熊的大火。我找到了我的伴侣、我的爱人、我自己——因为我们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就像柏拉图在《费德鲁斯》中所提到的那个不可思议的人一样,两部分公用一个灵魂。 这不是一个青年向一个姑娘求爱,这是两个孪生的灵魂的结合。肉体的躯壳已随着心灵的陶醉而变化,世俗的狂热恋情已化为炽热的烈焰,缠绵交织,向着天堂升腾。 这种欢乐如此完美,我真希望在其中得到永恒。啊,那天晚上我那燃烧的灵魂为什么没能找一个出口,像布莱克的天使一样,穿过我们地球的云层飞到另一个天堂。 他的爱是那么年轻,充满了活力和勃勃生机,但他既不是沉湎于肉欲不能自拔的人,也没有那种本性,他宁愿在充分的满足之前就抽身而退,把火热的激情转化成他的艺术魔力。 在他的工作室里,既没有睡床,也没有安乐椅,甚至连饭都没得吃。那天晚上,我们就睡在地板上。他身无分文,而我也不敢回家要钱。我在那里住了两个星期,该吃饭时,他就赊购一餐,让人送到房间。人家来送餐时,我就躲在阳台上,人走了才爬出来同他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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