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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阿里巴巴还没有说:‘芝麻,开门吧!’,那厚厚的一摞人民币就到了我的手中,有生以来我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就是见也没见过。” 这说的是刘晓庆第一次到邯郸走穴挣到第一笔钱时的情形。3600元,对于一个每月工资仅有56元的人来说,的确称得上是“巨款”了。当时的刘晓庆,“就像个叫化子捡了金子,不知道把钱放在何处,从毛衣的领子里放进去,走了还没有两步就漏出来掉在地上,我心慌意乱地拾起来,拍打两下绑在我的裤腰中间。” “我带着我的钱演完了最后一场。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腰部,生怕没演完我的宝贝掉到台上。挺直腰板上场,挺直腰板下场,腰上鼓鼓囊囊的一团,(在别人眼里)还以为我的衬衣在毛衣里边没扎好。” 接下来,刘晓庆开辟了她的光荣“走穴”史。她还是那个坚定不移的信条: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走穴”也是如此,她一出山,即刻赢得“穴头”和演员们的一致好评。演员们送给她一个颇为传神的绰号 ——“大猫”。扑克牌里最大的那张王牌,北京人称之为“大猫”。刘晓庆的地位由此可知了。 那正是一个高雅艺术无人问津,鄙俗的东西盛行不衰的时期,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这不是刘晓庆的过错,是整个社会风气浮躁浅薄的产物。这样的文化氛围对于所有“走穴”的演员来说都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不管你是演过电影的还是演过电视剧的,只要在公众眼睛里混了个“脸熟”,你就是“著名的……”你就能挣钱。 必须承认金钱的魅力是难以抵挡的,尤其是刘晓庆当时所处的那个年代:一个电影明星,买个西瓜都要犹豫再三。这样的日子刘晓庆过怕了,她要挣钱,要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在这个简单的欲望驱使下,刘晓庆前后参与“走穴”的时间长达10多年。但如果说刘晓庆仅仅是为了挣钱,那也未免把她看小了。刘晓庆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走穴”始终把挣名放在第一位。一方面借助走穴的机会不断提高自己其他方面的才能,为她日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艺术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她也在不断寻找机会,要利用走穴,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删繁就简三春树,立异标新二月花。刘晓庆的思路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当其他演员还沉醉于国内各地疯狂走穴挣大钱的美梦中时,她却“放眼世界”,脑子里转起了出国演出,搞“洋走穴”的主意。 1986年春天,她终于有机会应邀到美国举办个人电影展。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内地和美国的文化交流在当时还没有开展,这次刘晓庆到美国举办个人影展,在我国内地演员中还是头一回。因此,刘晓庆的兴奋是可想而知的。 很多人一直在说刘晓庆喜欢自吹自擂,喜欢标榜自己抬高自己。可是,刘晓庆却在她那本《我的自白录》中给自己的这次美国之行来了个全面曝光,把那些她若不说公众绝对不会知道的尴尬内幕统统抖落出来。别人一定以为是美国的著名文化团体或者政府文化机构或好莱坞的一个什么组织邀请刘晓庆参加的,最不济也应该是个华侨组织出面邀请吧,实际上什么也不是。出面邀请刘晓庆赴美举办个人影展的林先生是在美国开杂货铺的一个老板,只不过因为看过刘晓庆主演的电影,出于对她的热爱与推崇,不断向我国文化部发出邀请,文化部经过审核予以批准,事情就这么简单。 说是影展,其实就是在美国旧金山的一家小影院轮放刘晓庆主演的影片,每天一两场。刘晓庆在国内是家喻户晓的明星,到了美国可没什么人认识她,她的电影在当地也就没有引起什么关注。电影天天放,可惜观众寥寥。为了扩大影响,林先生只好安排刘晓庆在每场电影放映之前上台和到场的观众见见面。为了不辱使命,刘晓庆只好照办,即使只有“那么三五个人缩在椅子中间”,她也得慷慨激昂地演讲一番。幸亏有当时已经在美国落脚的好朋友陈冲和陈烨相陪左右,刘晓庆才不至于过分孤单。 这样的尴尬境遇,刘晓庆不说,多数国人根本无从知晓。仅此一端,我们是否应该对“刘晓庆喜欢自吹自擂”的说法打上一个问号呢? 在美国的10多天里,刘晓庆与观众及美国电影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交流。有朋友提出建议,希望刘晓庆举行一场个人演唱会,“洋走穴”的机会就这样来了!虽然事先没什么准备,但刘晓庆是绝不会轻易放过这个好机会的。她把在国内“走穴”时经常演出的节目一个个“过”了一遍,自己挑选、设计了几个既合乎“洋观众”的欣赏趣味,又能代表自己表演风格的节目。然后,她开始凭记忆写曲谱。中学时代在音院附中所受到的艺术熏陶这时候派上了用场,国内练就的走穴功夫使她在大洋彼岸的艺术舞台上也照样从容不迫应付自如。 请来的乐队是台湾的,合了好多遍乐都是疙疙瘩瘩的,不是音不准就是节奏不合拍,乐手们不耐烦了,说你这曲子太复杂,我们不会弹。刘晓庆拉开架势,把他们认为太难的D调、F调从头到尾行云流水般地奏了几遍,然后又来到爵士鼓旁,拿起鼓槌飘逸潇洒地打了一回。这一下,所有的乐手都不出声了,一个个被刘晓庆震得心服口服。这些台湾乐手对来自祖国内地的刘晓庆毫无了解,实在想不到一个电影演员还有这两下子。就这样,刘晓庆慑服了乐队,顺利地合了歌,合了扬琴独奏,还合了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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