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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刘晓庆被关押之后,她公司的员工们通过律师刘少雄转交给有关部门四份文件,其中之一就是刘晓庆的秘书林竹撰写的《我所认识的刘晓庆》。所幸不长,今照录于下: “尽管社会上对刘晓庆的舆论褒贬不一,且贬多褒少,而作为在她身边工作、生活了两年的我,仍想以我的切身体会和感受用事实讲述一个真实的刘晓庆。 “我是1992年6月与晓庆开始朝夕相处的。那时的晓庆仍在以拍戏、演出、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为主。公司等一切与商务有关的活动均未开始。她每天的日程安排得很满,无任何闲暇。晓庆勤奋、努力、刻苦用功,善良、宽容、热情、诚恳,在她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这种魅力不仅对男性有着极大的吸引,在女性云集的圈中同样令人无法抵挡。我便是被她的这种人格魅力所吸引而来到她身边的。 “晓庆对事业精益求精,忘我奉献。众所周知,自晓庆从影至今,在银幕、荧屏上塑造过千姿百态各色各样的人物。为了真实生动地表现人物,她被拔过眉、剃过头,为练武功身体被摔得青紫、红肿,对于这些她从未抱怨、委屈、自怜、埋怨过,相反,还津津乐道地向朋友们讲述着‘受刑’的趣闻。 “晓庆为了我能顺利完成拍摄,在拍我整段台词戏时,她悄悄站在我对面,用口形来提示我下面的台词,使我能顺利地一次通过拍摄。我想,中国的大牌明星、大腕演员可谓不少,而像刘晓庆这样不摆明星架子,主动为一个饰演小角色的普通演员提词的举动,虽不能说绝无仅有,但也确实从未听到过(要知道当时,我和刘晓庆并不熟悉,更谈不上是朋友了)。 “她虽是大牌明星,但在任何剧组中都是与所有的演职人员共同用盒饭,从无特殊。1991年几个挚友到晓庆处为她庆祝生日,玩得有点晚了,晓庆留我们几个住在那里,当时住房不大,晓庆为我们打地铺,且她考虑到我睡觉不好,怕在地铺上和她们一起睡休息不好,故坚持让我睡在惟一的一张沙发上。可见她处处都替别人着想。第二天早上我们还在洗漱,晓庆自己已把地铺收拾完,并为我们准备了早餐。当时突然变天,由于前一天大家都未穿更多的衣服,特别是徐松子是从上海赶回北京,从机场直接过来的,只穿了一条短裙,尽管大家一再推辞,晓庆仍坚持为我们每个人都找了一件毛衣,还为徐松子找了裤子。这件毛衣至今还存放在我的衣柜中,尽管我现在已有各式各样的毛衣,但我仍珍爱着这一件,因为当时我就注意到晓庆自己身上穿的是一件手工编织的已经很旧且有两处破损了的紫红色贴身毛衣。这就是晓庆,她把新毛衣、好毛衣送给了朋友,自己在家却穿一件破旧毛衣,可贵的是她自己却未感到她做了什么。” 这样的刘晓庆,不是很有人情味,很谦恭随和吗?这样一个刘晓庆, 为什么很少见到媒体报道?这样的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刘晓庆,和许多人概念中的那个口吐狂言蛮横无理惟我独尊动辄就和人打官司的刘晓庆还是一个人吗?为什么我们从媒体上了解到的刘晓庆和实际生活中的刘晓庆差别这么大?究竟是我们的感觉出了偏差,还是舆论的倾向性误导了我们? 名人易遭谤毁,古往今来都是这样。在中国,挨骂最多的演员恐怕就是刘晓庆,而承受能力最强的演员恐怕也是刘晓庆。 刘晓庆下海经商后,媒体延续了既往对刘晓庆本人的报道多持嘲讽苛责态度的惯性,在对刘晓庆公司经济纠纷的报道和炒作中,媒体留给全社会的是这样一个印象:刘晓庆又输了!刘晓庆又曝出丑闻!刘晓庆又陷入了经济纠纷漩涡……总之,除了对刘晓庆个人演艺情况的报道尚能基本客观之外,举凡涉及各种人际关系矛盾和经济纠纷的报道,刘晓庆及其公司总是处于被谴责的地位。好像刘晓庆和她的公司总是被当做被告推上法庭,焦头烂额,四面楚歌。 这种报忧不报喜、扬恶隐善的现状不能不使人想到大诗人杜甫的慨叹: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究其原因,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对刘晓庆《我的路》的批判浪潮所形成的余波,以至很多媒体都形成了一种习惯,好像只有刘晓庆挨骂、倒霉、当被告、被罚款才有新闻价值。另一个造成此种现状的因素是:刘晓庆本人虽然张狂,却很少计较报刊上怎么说她,她也没时间没精力计较这些。成名以来,她好像只和羊慧明及王建中为侵犯名誉权的问题打过官司,前者以庭外调解告终,后者因为她被捕入狱至今尚无结果。她这种客观上的忍让态度助长了一些媒体的“胆量”。 媒体怎样对待刘晓庆,只是一个具体实例;媒体怎样对待张晓庆李晓庆之类的名人,才是问题的实质。也就是说,媒体对名人要么捧杀、要么棒杀的现象应该结束了。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尤其需要媒体的公正——公正地对待一切人,当然也包括名人。 给名人一个公正的平和的生存、发展空间,是我们抒发上述感慨地根本目的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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