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13.陈云受命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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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400亿数字的由来。陈云说,会上提出过3个方案,即:1600亿、2000亿、2400亿。最后,大家一致同意按2400亿准备。因为京沪杭三角地区富户普遍存美钞、黄金,公债目的虽在收回人民币,以减少发行,但事实上势难完全拒收黄金、美钞。因此,2400亿中要准备拿出300亿接收黄金、美钞。另外,在财政上放多收少的情况下,2400亿元公债也不会使银根过紧,不利于工商业时,可以延长缴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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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业家对公债的态度。陈云认为,公债以劝购、派购形式推销,工商业家内心不会积极拥护,但公开积极反对者估计也只有少数。大中城市游资很多,发2400亿元公债数目不算大;另一方面债币下乡,有利于物资交流,又可刺激工业的恢复,这种影响对于工商业,特别是工业资本家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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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率问题。陈云认为,公债用折实办法,利率4厘相当于半年定期折实储蓄利率。而上海资本家都看好这种折实储蓄。因此,利率4厘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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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年还本付息时间是否太促问题。陈云指出,短借短还目的在于树立债信,必要时于第一次还债同时可发行第二次公债。明年秋后还1/3,因正在秋粮登场,市场需要筹码多的时候,估计国家确能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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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报中,陈云还特别指出:"解决财政收入的办法,一般均用征税、借债、发行钞票3种办法,我们因长期处于农村,对公债办法用得很少,在货币收入不足货币支出的情况下,今后应当应用公债的办法,比单纯发行钞票好。"接到陈云的电报后,8月17日凌晨,毛泽东再次致电陈云,指出:"公债问题关系重大,请陈云立即回来向中央报告,加以讨论然后决定。"①为慎重起见,同日晚些时候,经毛泽东同意,周恩来又以中央名义致电陈云,请他在动身回京前,抽时间邀请上海工商界代表人物分批座谈财经问题,以便今后在商决公债等问题时有"更多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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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中央的指示,财经会议结束后,陈云继续在上海和南京逗留了10天左右,与民主建国会和其他工商界人士就公债问题进行了座谈。回到北京以后,陈云将在上海、南京等地了解的情况向中央作了汇报。因为一些工商业家不赞成发行公债,考虑到战争还在进行,政局尚不稳定,与资产阶级的关系不能搞得太紧张,因此,中央决定暂缓发行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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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经济形势却更加严峻,尽管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但国家财政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巨额的财政亏空仍然必须靠发行钞票来弥补。7月底,人民币的发行额为2800亿元,到9月底已达到8100亿元,11月上旬上升到16000亿元。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发行量增加了近5倍。人民币的大量发行不可避免地要导致物价的猛烈上涨。对此,10月2日,陈云和薄一波在致毛泽东的电报中说道:由于财政赤字仍然很大,且须收购大量物资,货币发行大量增加,故今后物价"有发生剧烈跳跃之可能"。为了平衡财政收支,从根本上抑制通货膨胀,10月3日,他们再次致电毛泽东,又一次提出了发行公债的问题,说:"如果能够在明年1、2、3月发行,则对明年的财政经济工作和物价掌握可能有很大的帮助。"但中央对此仍未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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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果不出陈云所料,由于财政赤字庞大,货币发行量猛增,自10月15日起,从沪津开始,华中、西北跟着,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半个月的时间内,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物价上涨了近两倍。物价的迅猛上涨,加之投机分子乘机捣乱,使全国市场呈现出一片混乱状态。尽管在陈云主持下,中财委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物价虽然在12月初稳定下来了,但却对全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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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物价波动,更加坚定了陈云发行公债的决心。11月15日,在中财委第四次委务会议研究物价问题时,他明确指出,要使物价波动次数减少,波度减低,除少用些外,中央财政必须多收。而多收,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收税,一是发行公债。会上大多数委员赞成发行公债。为此,陈云决定再次将这个问题提交政务院讨论。同样,这次物价波动也使党中央对于发行公债的紧迫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物价稳定后,党中央决定从195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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