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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姆,你愿意嫁给外国人吗?”谈兴正浓时,约翰逊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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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姆细细嚼着虾肉,斜着眼睛看他。我和加贝也非常奇怪,真不知这个外国人何出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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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就要毕业了。父亲让我回家接替他的事业,你愿意跟我回我的国家吗?”这回,他把话明说了,淡蓝色的眼睛中饱含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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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喜交加。约翰逊求婚了!这真是多少中国女孩做梦也不敢梦想的美事。约翰逊年轻英俊,性情温和。就他国家而言,有能力在北京读语言的人,不是富翁便是贵族,甚至还有不少是王室。玫姆这回一定是撞上鸿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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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姆依旧慢慢咀嚼着,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动:“亲爱的,你都不问我爱不爱你,就向我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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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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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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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耸耸肩,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花红柳绿的书《中国红遇上挪威蓝》,兴致勃勃地说:“这是我这些天读的一本书。作者和你一样,也是摩梭女孩,可她嫁了一个挪威外交官,又把他们的故事写了出来,现在他们全世界都有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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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又如何?”玫姆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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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约旦也是要当外交官的。我们结婚后,我工作,你写书,写我们传奇生活、浪漫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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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写我们如何上床、如何做爱、如何各自寻欢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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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的中国话说得再好,但毕竟长着一个外国脑袋,竟然一点也听不出此话的揶揄,反倒非常认真地说:“如果不牵涉到政治,隐私也是可以写的。尤其你是摩梭人,‘走婚’就是非常吸引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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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一杯啤酒劈头盖脸泼了过去,“放屁!”玫姆一拍桌子挺身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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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约翰逊水淋淋地瞪大眼睛,呆若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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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你的嘴巴,要不然下次这杯子就砸你脑袋上!”玫姆说着,将手中的空杯子重重掷到地上,“乒乓乓”一阵脆响,一院子的人全吓了一大跳。担心出事,我和加贝赶紧又推又拽地把她拖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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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姆,你太敏感,约翰逊肯定生气了。”坐在出租车上,我长吁短叹这桩被搅黄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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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呢!我最恨有人拿摩梭人的风俗说事儿。不懂就不要歪曲!”她脸色青白,咬牙切齿,饱满的嘴唇被怒火充溢得几乎胀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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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么到底什么是‘走婚’?”看她怒容满面的样子,我突然对他们的风俗产生莫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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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姆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冰水,捂住胸口沉默良久,半晌,尽量平静地解释:“‘走婚’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滥交、放纵。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自由与爱情,相爱便结合,不爱便分开,没有什么政策文件、道德伦理的约束,行由心定。这样的爱情,在我们族人的眼中,是最神圣纯粹的,也是最受尊重的,所以它才能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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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大悟。原来看似轻浮的“走婚“竟然在女儿国中有如此圣洁的定义。想到每个人提起“走婚”那一脸暧昧的笑意,我长叹口气:“女儿国太封闭了,再神圣又如何?空谷幽兰,有谁能够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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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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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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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姆看着窗外,三环路上,迷离的街灯被车速拉扯成数条长长的灯带。“叔叔,我那位叔叔一直都理解。”说着,她的声音哽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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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经和玫姆、加贝做过这么一个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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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原始森林探险,带着老虎、猴子、孔雀、大象、狗这五种动物,四周的环境危险重重,你迫于无奈要把他们一一放弃。你会按什么次序把他们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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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案是:孔雀—猴子—狗—大象—老虎。在我眼中,既然是在危险重重的原始森林中,那么就必须遵守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哪个实用,留下哪个。老虎是百兽之王,有了它,我还愁走不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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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贝的答案是:老虎—猴子—狗—大象—孔雀。他说,老虎不需要自己保护,而孔雀却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得一直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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